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審批程式
1)投資者根據投資總額和專案性質向各區、縣人民政府、管委會或上海市
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(以下簡稱審批機關)報送有關申請文件;
2)審批機關按照審批許可權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行審批,獲得批准的
頒發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》;
3)憑審批機關設立批復和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
辦理註冊登記手續;
4) 根據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條例》,外國投資者設立獨資企業需委
托具有諮詢代理的仲介機構辦理申報手續。申請立項和設立的程式,可比照合資
、合作企業。
l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所需申報檔:
(一)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
1、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書;
2、投資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;
3、由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和章程(獨資企業只需報
送章程);
4、由投資各方委派的外商投資企業董事長、副董事長、董事人選名單及委
派書;
5、投資各方的註冊登記證明、資信證明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(其
中外國投資者註冊登記證明或身份證明需公證、認證);
6、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(影本);
7、公司註冊地使用許可證明或租賃協議、出租方產權證明;
8、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》和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
》;
9、環境影響評價備案徵詢表或批准證明;
10、涉及國有資產的專案需提交國有資產評估、備案檔;涉及外資並購的
專案需提交產權交易證明;
11、進口設備清單;
12、非法定代表人簽署檔的,應出具法定代表委託授權書;
13、審批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檔。
(二)外商投資企業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:
(1)投資各方的名稱、註冊國家、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職務、
國籍;
(2)外商投資企業名稱、法定地址、設立宗旨、經營範圍和規模;
(3)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、註冊資本,投資各方的出資額、出資比例
、出資方式、出資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罰則、股權轉讓的規定;
(4)投資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;
(5)外商投資企業董事會的組成、董事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、副總經理
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、許可權和聘用辦法;
(6)採用的主要生產設備、生產技術及其來源;
(7)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;
(8)財務、會計、審計的處理原則;
(9)有關勞動管理、工資、福利、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;
(10)外商投資企業的期限、解散及清算程式;
(11)違反合同的責任;
(12)解決投資各方之間爭議的方式和程式;
(13)合同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。
(三)外商投資企業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:
(1)外商投資企業名稱及法定地址;
(2)外商投資企業的宗旨、經營範圍和期限;
(3)投資各方的名稱、註冊國家、法定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的姓名、職務、
國籍;
(4)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、註冊資本,投資各方的出資額、出資比例
、股權轉讓的規定,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;
(5)董事會的組成、職權和議事規則,董事的任期,董事長、副董事長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