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台办经济局局长徐莽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,20年来,在两岸
同胞的共同努力下,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。台商到大陆投
资和两岸贸易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,两岸经贸交流日益热络。“与20年前两岸
几乎完全隔绝的状态相比,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呈现出全新的景象。”
徐莽介绍说,据商务部统计,从1989年到2006年的17年间,台商
投资大陆累计金额增加了140多倍。截至2007年9月底,祖国大陆累计批
准台商投资项目74327项,台商实际投资450.4亿美元;大陆已成为台
湾对外投资的最大目的地。台商投资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资本、技术密集型产业
,技术层次越来越高,企业规模越来越大,投资领域越来越宽。台商投资大陆既
有利于大陆经济发展,又有利于岛内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企业发展壮大,促进了
两岸互利双赢,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。
与此同时,两岸贸易规模快速扩大。徐莽说,目前祖国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
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。截至2007年9月底,两岸间接贸易总额累计
达6933亿美元,其中大陆对台出口1196亿美元,台湾对大陆出口573
7亿美元,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累计达4541亿美元。
两岸通航进程也稳步向前推进。徐莽说,2003年以来,两岸春节包机已
四度飞航,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也已实现。在海上通航方面,目前厦门、泉州与
金门,福州与马祖之间都有客运航线。福建沿海多个城市开通了与金门、马祖间
的货运航线。截至2007年7月,福建沿海与金门、马祖、澎湖客运通航22
000多航次,共运送旅客237万人次;货运直航4000多航次,承运货物
超过483万吨。
20多年来,为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,祖国大陆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政策
措施。徐莽说,早在1979年元旦,全国人大常委会在《告台湾同胞书》中就
呼吁海峡两岸“尽快实现通航通邮”、“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,互通有无
,进行经济交流”。1981年,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谈话,建议两岸双方共同为
通邮、通商、通航等提供方便,“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,兴办各
种经济事业,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”。1995年1月,江泽民同志提出现阶
段发展两岸关系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,强调“大力发展两岸经济
交流与合作,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”,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,我们都将切实
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”。2005年3月,胡锦涛总书记发表新形势下发展
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,再次强调要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。党
的十七大报告要求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,依法保护台湾
同胞的正当权益,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,提出两
岸同胞要加强交往,加强经济文化交流,继续拓展领域、提高层次,推动直接“
三通”,使彼此感情更融洽、合作更深化。
为鼓励和保护台商投资,祖国大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,做了
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。为搭建两岸经济合作的平台,祖国大陆在福建设立了4个
台商投资区,在南京、沈阳、武汉、成都设立了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或产业园;
在福建、海南等地设立了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,在4个省市的部分地区
设立了台湾农民创业园。
徐莽说,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,2005年以来,祖国大陆先后对3
0多种原产于台湾的水果、蔬菜、水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,并3次紧急采购
台湾丰产滞销水果。同时,大陆有关方面积极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,支持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