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表示,大部分台商不會因差別政策而轉移至西部發展,他們認為中西部優惠政策持續時間還不確定,在西部建立整條產業鏈是具有一定投資風險的。
此外,銀行保證金“台賬實轉”政策對規模普遍比較小的港台資企業來說,負擔也不小。業內人士介紹,一般企業走的程式是,先預估出口多少,然後去海關進行合同備案,並繳納原材料進口稅總額50%(A類和B類企業)或100%(C類企業)作為保證金,然後企業才有進口原材料的資格。而不少台港資企業都屬於C類。
保證金政策令中小企業壓力大
“這會給企業的流動資金造成相當大的壓力,特別是在生產旺季。”香港總商會理事、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出。一位企業老總反映,他們一年合同金額在3000萬~4000萬元人民幣,但要交保證金1000萬元左右。相當於2~3個月的營業額。有資料表明,僅紡織服裝、鞋帽、箱包等輕紡行業的加工貿易企業需要繳納的保證金可能達200億元。
新政頻繁出台,國家是否已不再鼓勵加工貿易這種方式?對此,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左連村教授表示,在國家貿易順差較大的背景下,出口企業的產品應該從追求數量轉變到追求品質上,提高企業產品的自主創新能力,國家出台系列的加工貿易新政策,並不是要抑止加工貿易的發展,而是對外貿出口企業發展的速度有所減緩,從整體而言,還是有利於外貿行業健康發展的。